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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7月1日以後之畢業生需領有學校所核發,修畢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操作級課程學分證明文件

依據「交通部航海人員測驗應測資格表」一等船副、管輪類別規定,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之海事教育及海事訓練品質管理系統規範之航海(輪機)相當系科組,於112年7月1日以後之畢業生需領有學校所核發,修畢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操作級課程學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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