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學生及各系、所應按照下列各梯次所規定時間辦理,逾期之申請案件將不再受理。
(一)第一梯次
1.證照獲證時間:前一年八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
2.學生申請時間:三月十五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3.系所審核時間:四月十日前完成審核,於四月十五日前彙整資料經系、院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
(二)第二梯次
1.證照獲證時間: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2.學生申請時間: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五日。
3.系所審核時間: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審核,於十月二十日前彙整資料經系、院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
本系經由系務會議開會決議~補助輪機系專業證照如下:
1.交通部航港局航海人員測驗(一等管輪)
2.TQC + 基礎零件設計
3.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
4.重機械操作-挖掘機
5.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6.氬氣鎢極電銲
7.重機械操作-鏟裝機
8.鍋爐操作人員證照
9.第一種壓力容器證照
10.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 甲、乙證照
11.機電整合證照
12.機械加工證照
13.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
14.車床(車床項)
15.冷凍空調裝修甲、乙、丙證照
16.GWO Electrical Module(BTT)
17.GWO Mechanical Module(BTT)
18.GWO Hydrauic Module(BTT)
(一)第一梯次
1.證照獲證時間:前一年八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
2.學生申請時間:三月十五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3.系所審核時間:四月十日前完成審核,於四月十五日前彙整資料經系、院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
(二)第二梯次
1.證照獲證時間: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2.學生申請時間: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五日。
3.系所審核時間: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審核,於十月二十日前彙整資料經系、院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
本系經由系務會議開會決議~補助輪機系專業證照如下:
1.交通部航港局航海人員測驗(一等管輪)
2.TQC + 基礎零件設計
3.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
4.重機械操作-挖掘機
5.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6.氬氣鎢極電銲
7.重機械操作-鏟裝機
8.鍋爐操作人員證照
9.第一種壓力容器證照
10.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 甲、乙證照
11.機電整合證照
12.機械加工證照
13.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
14.車床(車床項)
15.冷凍空調裝修甲、乙、丙證照
16.GWO Electrical Module(BTT)
17.GWO Mechanical Module(BTT)
18.GWO Hydrauic Module(B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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