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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航港局訊息,參加「防止與應對霸凌與騷擾課程」一事

為確保我國基本安全訓練符合國際規範,我國各船員訓練機構已自115年1月1日起於基本安全訓練(主訓)配合增加旨揭課程內容,即上課時數自66小時調整為67小時。考量該修正內容為人員安全及社會責任中之項目,本局專業訓練證書不另加註符合MSC.560(108),船員如有需要,可洽我國船員訓練專業機構換發經新加坡等STCW公約締約國認可加註之MSC.560(108)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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